主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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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教是基督宗教的高级圣职人员职称。“主教”此词源自希腊语“episkopos”(επίσκοπος),即“epi”(由上往下)及“skopos”(观察者),意为“监督”(overseer)。依据初期教会的传统,祝圣主教代表授予圣职圣事的圆满性。主教即是借着圣灵/圣神被祝圣为教会中的牧人及管理者,也是教义的导师及圣职敬礼的司祭。在一般基督宗教主流教会,指耶稣基督派遣使徒/宗徒继续实行祂的使命,到了第一世纪末至第二世纪初就形成了主教的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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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教派情形
天主教
主教是罗马天主教会的高级圣职人员,由教宗任命。通常分为以下等级:
- 总主教(拉丁语:Archiepiscopus);受教宗委托管辖多个天主教教区的主教,拥有比教区主教更多的职权,是主教级别最高级别。
- 教区主教(拉丁语:Episcopus Dioecesanus);受教宗委托管辖所委托的天主教教区主教。
- 荣休主教;是一名已退休的教区主教;如陈日君枢机现为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。
- 领衔主教(拉丁语:Episcopus Titularis);即名誉主教,是一个可存在或不存在的无实权教区主教,如汤汉的天主教波沙教区领衔主教一职。
- 助理主教(拉丁语:Episcopus Coadjutor);指教宗委任其有继承权而辅佐教区主教的主教,当教区主教出缺时即可真除主教一职;如林家骏于2003年6月30日退休当日,黎鸿升随即真除教区主教。
- 辅理主教(拉丁语:Episcopus Auxiliaris);指没有继承权而辅佐教区主教的主教。
- 署理主教(拉丁语:Administrator Dioecesanus);指教区主教因事暂离所辖的教区或教区主教出缺而没有继承者时,暂时执行及代理教区主教的职务。
- 代理主教(拉丁语:Vicarius Capitularis);和署理主教的情况差不多,但只限于教区主教出缺而没有继承者时。
- 副主教(拉丁语:Vicarius Generalis);由教区主教委任以协助教区主教治理教区。
- 主教代表(拉丁语:Vicarius Episcopalis);由教区主教委任负责委托有关事务的神父,职权和副主教一样。
按梵蒂冈的规定,所有主教到了75岁就要退休,但教宗有权决定让到了退休年龄的主教留任。[1]
圣公会
主教(旧释作会督)是圣公会三品圣职最高级的圣品人。由教区内选出,担任教区的首长。
大主教比主教高一级,但在三级圣品制中,都是属于主教一级;主教长比大主教高一级,是主教级里最高级,但在三品圣职中,仍属于主教一级。
参考文献
- ^ 香港主教陈日君获任命为枢机主教. BBC. 2006-02-22 [2009-04-29].
参考资料
- 《外语汉语神学词语汇编》,光启出版社出版、辅仁大学神学院、神学著作编译会主编。